马来西亚众议院已通过版权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增强该国对通过非法流媒体获取盗版内容的人的威慑力。涵盖硬件和软件的修正案可能会使违法者被监禁长达 20 年。

禁止非法上传和下载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法律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但流媒体的兴起有时会暴露立法方面的差距。

配备盗版的 Kodi 设备、非法流媒体应用程序和类似工具已导致法律专家试图应用未设想该技术的法律。例如,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于去年 5 月作出决定,确定销售和分发为盗版目的配置的流媒体设备确实构成了《版权法》下的侵权行为。

但马来西亚还远远没有完成。在此前通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该国的广播公司和权利持有人造成的经济损害是一个“严重问题”后,马来西亚表示已提出修正案,以更直接地解决非法上传、规定,以及共享对版权作品的访问。

众议院通过版权修正案

本周,马来西亚下议院(众议院)通过了 2021 年版权(修正案)法案,其中将更直接地解决非法流媒体的挑战。

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南塔林吉说: “修订第 332 号法令以确保实施的版权法将根据当前需求提供更有效的保护,并满足商界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修正案的重点是那些参与提供或促进非法流的人。“流媒体技术”一词被反复引用,就该法案而言,这包括全部或部分用于侵犯版权的计算机程序(应用程序和其他软件工具)、设备(各种流媒体硬件)受保护的作品。

修正案将如何在实践中使用仍有待观察,但范围似乎有意扩大,可能导致对违法者的重大惩罚。

对非法串流服务商的处罚

修正案的第一部分涉及通过制造流媒体技术以供销售或出租、进口流媒体技术、出售或出租以供出租(包括提供、展示或广告以供销售或出租)“实施或促进侵犯”版权的人,和/或在业务过程中拥有或分发流媒体技术。

它扩展到包括向公众分发或提供侵权流媒体技术或服务,而不是在业务过程中,达到“对版权所有者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任何违反这些修正案的人都将被定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少于 1 万林吉特(2,377 美元)但不超过 20 万林吉特(47,545 美元)的罚款。除了罚款的可能性外,还有可能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判处惊人的 20 年监禁。

那些希望使用公司结构作为盾牌的人也受到了关注。当法人团体或公司合伙人犯下任何罪行时,从董事到经理的每个人都将被视为犯罪,并可能被单独或共同指控,除非他们能证明他们不知情且进行尽职调查以防止犯罪。